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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水运中心全面开展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活动

来源:中新网 时间:2024-09-02 19:52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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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日电(王文李) 近日,福州市水运中心组织多批次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各航运企业及有关水工单位,全面开展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活动,进一步落实好辖区水运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据悉,本次修订的条例已经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条例调整了适用范围,修改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增加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并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对特定类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范围进行了规定,还增加“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等法律条款,并鼓励员工积极监督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新修订的条例还删除了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特定类型违法行为的责任,并调整了相应行为的处罚幅度和处罚类型。

  在宣贯过程中,中心执法人员向各航运企业和有关水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员详细解读上述法律条款的变化,重点要求辖区航运企业和相关单位按照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扎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稳步推进全年各时间段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评定风险等级,并采取必要管控措施,全面健全自身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拧紧一线水路运输生产的“安全弦”,当好一线水上作业安全的“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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