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201-2024-0058
  • 文号: 闽交运函〔2024〕3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04-16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256号提案的分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04-17 00:00

谢思瑜委员:

《关于推动我省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的提案》(20241256号)收悉,我厅的分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交通运输领域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加快更新使用新能源车辆,健全完善公路沿线充换电设施,以交通运输先行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为绿色出行“续航”。目前,全省共有新能源公交车1.84辆,占比91.1%,居全国前列;新能源网约车8.53万辆,占比85.1%;沿海各港区拥有新能源集卡225辆、占比31.5%。全力打造全国首条高速公路重卡换电专线,投营4座重卡换电站、光储充检一体化新能源应用站1座、换电站13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充电站改造116座、充电桩464根,普通公路服务区共建设充电桩93根。厦门市入选全国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

您非常关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工作,针对物流车辆电动化率不高等问题,提出加快试点建设、完善扶持政策、推广示范项目、推进智能应用等四个方面建议,下阶段,我厅将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快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指导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港口局加快推进试点任务,特别是引导运输企业将大宗货物短驳重卡更新为充换电新能源汽车,支持联盛纸业、三宝钢铁等周边大型企业的自建车队应用新能源换电重卡,发挥新能源货车在短途运输中的成本和使用便利性优势。

二是深化城市绿色配送示范创建开展省级城市绿色配送示范创建,组织城镇化率较高的中心城区或县级市,结合高速公路道口、桥下空间,建设一批城乡干支衔接型、共同物流配送型公共物流节点设施,大力发展共同配送、网络配送等新模式新业态,促进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模式。

三是提升高速公路沿线充电服务保障能力。以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为目标,统筹协调、全面推进高速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新增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40个、充电停车位120个。2024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覆盖率达到100%。

四是推进无人驾驶等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试点。支持重点地区开展交通运输新技术新模式试点,推动福州新区制定完善“车路云”一体化顶层政策,扩大“车路云一体化”建设规模,积极构建人工智能、边缘计算、大数据、C-V2X等上下游生态体系;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开展《自动驾驶出行与物流服务先导应用示范建设研究》,加强规划布局研究,促进智能网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创建。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岳峰

联 系 人:庄伟琪

联系电话:0591-87077383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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