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601-2024-0075
  • 文号: 闽交规函〔2024〕5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05-15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05-17 00:00

夏敢华代表:

关于启动528国道国家顺昌木竹加工产业示范园区核心区(顺昌县谟武工业园区)路段改线工程的建议》第1230)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推进国道G528线顺昌县谟武工业园区路段建设改造,对完善区域路网布局,提高国道通行能力,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路段安全服务水平等具有积极意义,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加快该路段建设改造的建议。

根据我省普通国省道建设体制,县级政府是普通国省道的建设主体。目前,该项目顺昌县尚未完成“工可”、初设等前期工作,暂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项目库。我们将指导督促顺昌县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道路安全保障要求等因素,加快开展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做好项目储备,待交通运输部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时,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将其纳入“十五五”规划项目库,并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积极申报争取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资金补助支持。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岳峰

联 系 人:彭旭青

联系电话:0591-8707813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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