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601-2024-0112
  • 文号: 闽交规函〔2024〕8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05-19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3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05-20 00:00

雷琴钦代表:

《关于助力远洋海产品在三沙港上岸的建议》(第1831号)由我厅会同省商务厅、海洋与渔业局、福州海关以及宁德市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宁德市霞浦县三沙镇是我国著名的闽东渔场所在地,也是沿海发展带上重要的节点城镇,三沙镇口岸是我省最早开放的四个对台贸易口岸之我们将积极支持霞浦县及有关企业,共同推动三沙港扩大开放,实现远洋海产品在三沙港上岸

一、优化提升三沙渔港商港规划定位,服务霞浦海洋经济发展。我厅支持三沙港口发展,在福州港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向交通运输部和生态环境部沟通汇报,成功保留了三沙港口岸线规划,为三沙口岸扩大开放和未来港口发展预留了发展空间。省海洋与渔业局在充分考虑当地渔业产业发展和防灾减灾等方面需求基础上,合理编制霞浦渔港建设规划,积极向农业农村部争取,将“三沙湾渔港经济区”项目列入农业农村部“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建设的《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名录》,2023年完成三沙中心渔港工程的竣工验收,为创建三沙湾渔港经济区创造了基础条件。

二、支持三沙码头提级改造,改善港口物流设施条件。三沙镇已建有3000吨级通用杂货码头,三沙中心渔港码头于2023年竣工验收,对三沙镇渔业生产、货物运输、对台贸易发挥着重要支撑保障作用。近年来,船舶大型化趋势明显,对三沙港口码头基础设施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厅积极加快推进三沙3000吨码头提级改造,进一步改善三沙港口基础设施条件。目前,项目业主已向我厅申请推进码头提级改造工程前期工作我厅已组织省福州港中心加强项目前期技术指导服务,召开了项目港口岸线使用专家评审会,推动项目业主优化完善项目工可方案。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我厅将按照法定程序,加快岸线审批、审计方案审查等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成投产。同时,我厅将会同省海洋渔业局积极支持霞浦县统筹统筹考虑三沙渔港、商港功能,充分利用三沙岸线资源,合理规划远洋货物进口、仓储、装卸配套的码头泊位,进一步完善港口物流设施条件,并积极支持宁德研究水果、海产品等货物航线运输补助政策。

三、支持三沙渔业码头基础设施建设。省海洋与渔业局积极支持霞浦加快提升三沙港区渔业生产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能力,通过合理规划智能化管理和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提高渔船靠泊,补给、装卸及运输效率。截至目前,已下达霞浦县渔港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7亿元,推动25个渔港项目动工,其中已完工项目8个,累计完成投资额2亿元。目前三沙中心渔港已具备一定规模,港内水域约60万平方米,基本满足周边约300艘大中型近海捕捞净船和执法船舶停泊需求。下一步,省海洋渔业局将继续支持霞浦推动三沙中心渔港扩建工程等已完工项目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加快三沙中心渔港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等尚未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推动尽早动工建设,填补渔业码头泊位不足的短板。同时,指导宁德市和霞浦县做好渔港及其配套项目用海保障。

四、支持三沙口岸扩大开放,满足水产品进口需求。为支持三沙申请进口冰鲜水产品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福州海关多次与霞浦县政府及相关码头业主进行沟通,明确告知进境冰鲜水产品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的设置要求和申请流程,指导码头业主完善实施条件。省商务厅也高度重视并支持三沙口岸申请工作,推动三沙港口岸开放获批并通过国家验收,下一步将继续指导宁德市口岸办和有关单位完善和提升口岸基础设施,在设施设备满足远洋货轮靠泊和监管查验要求的基础上,协调驻闽口岸查验单位推动三沙中心渔港码头对外开放通过省级验收,并指导做好进口冰鲜水产品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申请,实现远洋货轮靠泊。宁德市将积极组织市属有关单位和部门支持做好远洋海产品在三沙上岸有关工作。

感谢您宝贵的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陈岳峰

联 系 人:张运东

联系电话:0591-8707712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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