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省港航中心、省交通经济信息中心,莆田海事局、平潭海事局、宁德海事局,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福州港务集团、莆田港务集团、海运集团、宁德港务集团、平潭港务公司: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讲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故事,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我们一起去看海”全媒体宣传活动的通知》,结合我省港口发展实际开展系列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全省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在全社会营造亲海、爱港的良好氛围,为加快打造世界一流港口,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交通强国福建先行区建设和“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总主题:我们一起去看海——丝路港城行
分项主题:
(一)新质生产力——乘风破浪 向“新”而行
(二)丝路海运——海丝古港新潮涌
(三)港航贸一体化——港城新区 经贸高地
(四)港产城融合——良港三都 闽东“新”城
(五)海上看湄洲湾——潮涌新动能
(六)水运交旅——拥抱蓝海 感受城市脉动
三、组织单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海事局、省港口集团联合主办,省港航中心、省交通经济信息中心、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承办,莆田、平潭、宁德海事局及各沿海设区市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及相关单位协办。
四、活动安排
(一)启动仪式
在厦门港海天码头举行活动启动仪式,发布活动LOGO,宣传介绍我省港产城融合、港航贸发展和水运交旅融合等方面的措施和成效。
(二)媒体采风
结合各沿海港口规划定位、港城产业经济情况,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央广总台、光明日报、中国日报、福建日报、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中国交通报和中国水运报等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记者,深入港航企业、临港产业、经贸物流园区、历史博物馆等进行现场采访,通过图文、视频报道等多种方式宣传展示行业发展成效。
(三)主题线上宣传
1.推出水运交旅融合发展系列微视频。打造福建水运交旅融合IP形象“小渡”,选取旅游资源富集、景区知名度高、水路运输旅游服务功能突出的标志性成果,拍摄我们一起去看海、小渡带你游等系列微视频,生动展现水运与美景相融互促的美好场景。(责任单位:省港航中心、省交通经济信息中心,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各设区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
2.推出“丝路海运”港航贸融合发展系列微视频。围绕“海上丝绸之路”和福建港口、渡口的前世今生,策划开展探秘“海丝茶马古渡”、“大”船有多大、引航员技能竞赛等系列微视频,宣传港口支撑贸易往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展现港口相关工作者敬业奉献、激流勇进的良好精神风貌。(责任单位:省港航中心、省交通经济信息中心,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各设区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
3.推出“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网络媒体专栏。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网站开设专栏,聚焦港产城贸融合发展,宣传我省港口发展新风新貌,推出系列图文报道,展示“丝路海运”品牌做优做强、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新举措新成效。(责任单位:省港航中心,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省港口集团)
(四)各港、各地自选主题活动
沿海各港、各地市结合自身实际,结合主题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可采取图文展播、人物访谈、实地探访等形式,推出图文视频报道或者直播节目等,向社会公众、广大网友展现港航、水运工作在促进社会发展方面的最新成果。(责任单位: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各设区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省港航中心负责活动总体计划和统筹调度;省交通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媒体协调对接、宣传报道情况统计等工作;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会同相关设区市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做好辖区内现场采访行程方案,包括活动安排、参观和采访对象对接保障等工作。福建海事局负责协调各海事机构,配合做好现场采访相关工作。省港口集团负责采风活动具体承办及后勤保障,并协调下属相关码头企业配合做好临港产业单位组织、活动具体安排、现场采访和活动汇编手册等工作。
(二)突出形成合力。各单位密切配合,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宣传合力,确保主题宣传活动取得最佳宣传效果。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的同时,充分用好各自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及时转发活动报道,形成宣传矩阵,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注重长效常态。活动结束后,及时梳理汇总活动情况并汇编成册,总结提炼经验。通过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宣传意识,配齐配强宣传队伍,用好用活宣传资源,建立交通、海事部门,沿海港城设区市相关部门和港航企业,临港企业宣传联络机制,形成联动协同、长效常态的宣传格局,共同为促进港口、航运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我们一起去看海——丝路港城行”媒体采风行程安排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 建 海 事 局 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