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交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总工会,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厦门轨道集团、泉州交通发展集团,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省公路中心、省运输中心、省交通质安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36号)、《福建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福建省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闽工〔2024〕4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福建”为主题,举办2024年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总工会主办,并成立2024年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组委会下设各竞赛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发动工作。各竞赛项目及承、协办单位如下:
(一)2024年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养护工职业技能竞赛
承办单位:省公路运输海员工会工作委员会、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协办单位:龙岩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2024年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GNSS测量职业技能竞赛
承办单位:省公路运输海员工会工作委员会、泉州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三)2024年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职业技能竞赛
承办单位:省公路运输海员工会工作委员会、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厦门市总工会、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
二、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
公路养护工、工程测量员、轨道交通信号工(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
(二)竞赛标准
各竞赛项目按照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要求进行,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竞赛总成绩30%,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成绩占竞赛总成绩70%,采取现场操作的办法。公路养护工和工程测量员理论试题从职业技能评价题库中抽取,其余试题由组委会组建技术工作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制定。竞赛方案及技术工作文件等另行公布。
公路养护工竞赛项目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21〕5号)省级一类赛执行;工程测量员、轨道交通信号工(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竞赛项目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21〕5号)省级二类赛执行。
三、参赛条件及组队方式
参赛选手一般应持有本职业工种的中级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助理以上职称,未取得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及以上,经单位推荐、竞赛组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参赛。各竞赛省级决赛参赛队伍需经选拔产生,每个职业工种参赛人数为30-80人。公路养护工竞赛须6个设区市以上派队参加,公路GNSS测量、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竞赛须3个设区市以上派队参加。
(一)2024年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养护工职业技能竞赛
由各设区市公路中心组建参赛代表队,每支参赛队由2名选手组成,同一单位选派不超过2支参赛队,共15-20支参赛队,每个单位设1名领队。
(二)2024年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GNSS测量职业技能竞赛
由单位注册地在福建、有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为参赛单位组建参赛代表队,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同一企业参赛队伍不超过2支,共10支参赛队,每支队伍设1名领队(兼队员)。
(三)2024年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职业技能竞赛
由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南平武夷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等组建参赛代表队,每支队伍由5人组成,同一企业参赛队伍不超过3支,每个单位设1名领队。
四、表彰奖励
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合格的参评以下各奖项:
(一)获得公路养护工决赛前2名的选手,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获得工程测量员、轨道交通信号工(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决赛第1名的选手,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
(二)获得公路养护工竞赛项目决赛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技师,已具有技师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获得工程测量员、轨道交通信号工(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项目决赛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技师,已具有技师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对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在原有技能等级的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至技师。对其他的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考核均合格的参赛选手,可认定相应的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代章形式颁发。
(三)获得公路养护工项目个人决赛第1名的选手,可按程序向福建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
(四)获得公路养护工、工程测量员项目个人决赛前3名的选手和轨道交通信号工(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项目个人决赛前4名的选手可按程序向福建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金牌工匠”。
(五)获得各项目个人决赛成绩前10名的选手,由省公路运输海员工会工作委员按照名次颁发奖金。
(六)各竞赛设团体前三名,获得各竞赛团体第一名的代表队(或成绩最好的选手所在的班组)向省总工会按程序申报“福建省工人先锋号”;各竞赛分别设特别贡献奖、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七)以组委会名义、省交通运输厅代章形式公布竞赛结果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竞赛监督和医疗卫生保障
竞赛监督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部门负责。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应专门设置医疗卫生组,具体负责竞赛决赛阶段的医疗卫生保障,按照相关规定,严密做好竞赛期间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六、竞赛安排
2024年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各赛项计划于2024年8月至11月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竞赛有关技术文件明确后,将另行公布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cellar32.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902室省公路运输海员工会工作委员会,翁贤斌0591-87077553,传真0591-87077798。
附件:2024年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各竞赛办公室成员名单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总工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