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省运输中心、省交通规划办,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以及《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49号)精神,经省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决定对2021年-2023年连续3年被评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厅机关张赏、陈雪峰2位同志,省公路中心郑瑞清、彭旭青、刘晓露、陈雄4位同志,省港航中心邹继炜、宋艳平、郑义、徐虎4位同志,省运输中心郑重、梁志埠、吴媚秋同志3位同志,共13名人员给予记三等功奖励;对厅机关和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省运输中心、省交通规划办202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68名人员给予嘉奖。对获得奖励的人员,由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
希望受奖励的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和交通强国福建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3年厅机关和厅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获得奖励人员名单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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