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省防指《关于启动防暴雨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5号)。根据《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2024年4月25日17时启动防暴雨IV级应急响应。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启动防暴雨IV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单位密切监视雨情动态,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强化组织指挥,扎实做好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4年4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